「旺蝦王」於起步時向外斜跑,碰撞「錶之智能」。
「速遞奇兵」於起步時向外斜跑,阻礙「肥仔叻叻」。
「妙發靈機」出閘僅屬一般,其後於早段收慢以取得遮擋。
「當家猴王」出閘笨拙。
自外檔出閘的「福逸」於早段收慢及在馬群之後切入。
「君達星」於早段走外疊,沒有遮擋。
跑過一千米處時,「拉丁城市」在「當家猴王」與「錶之未來」之間緊迫競跑。在此宗事件中,「拉丁城市」碰撞「當家猴王」的後軀。
過了九百米處後,「野田重擊」走外疊,沒有遮擋。
「錶之未來」於接近八百米處時被「君達星」(希威森)過頭後開始搶口,於趨近及跑過七百米處時在一段途程上在該駒之後處於窘境。儘管小組接納「錶之未來」於此時在被「君達星」過頭之際正在搶口,但仍將告誡希威森,他在類似情況下轉換跑線時須確保已充分帶離。
趨近六百米處時,「錶之未來」向外斜跑避開「君達星」的後蹄及碰撞「野田重擊」。
接近五百五十米處時,「君達星」有不妥並跌倒,導致希威森被拋下。跟隨「君達星」的「錶之未來」未能避開該駒並同樣跌倒,導致潘頓被拋下。「肥仔叻叻」未能避開「錶之未來」並同樣跌倒,導致田泰安被拋下。跟隨「肥仔叻叻」的「妙發靈機」未能避開跌倒的「君達星」,導致福永祐一被拋下。「野田重擊」在此宗事件中大力勒避及收慢。在「錶之未來」內側競跑的「當家猴王」大力勒避。「拉丁城市」在「當家猴王」大力勒避之際嚴重受阻礙,向內斜跑及在「顯心星」移至「旺蝦王」外側之際妨礙「顯心星」。「福逸」因而同樣嚴重受阻礙。獸醫於賽後立即檢查「君達星」,發現該駒一對前腿均受傷。獸醫於賽後立即檢查「肥仔叻叻」,發現該駒右前腿受傷。獸醫於賽後立即檢查「妙發靈機」,發現該駒左前腿不良於行,內窺鏡檢查顯示該駒的氣管內有很多血。獸醫於賽後立即檢查「野田重擊」及「錶之未來」,並無發現任何明顯異常之處。田泰安其後接受首席醫療主任檢查,首席醫療主任認為他適宜履行餘下賽事的策騎聘約。小組就此事作出結論之前,將會召見希威森及潘頓,他們因被送往醫院而無法即場被召見。
進入直路時,「拉丁城市」被「顯心星」碰撞,當時「顯心星」推進至該駒與向外斜跑的「旺蝦王」之間的窄位。
趨近三百米處時,「錶之智能」在「速遞奇兵」內側緊迫競跑,當時「速遞奇兵」將頭轉側及內閃。
趨近二百米處時,「顯心星」向外移出避開「速遞奇兵」(莫雷拉)的後蹄,當時「速遞奇兵」急促向外斜跑。由於小組認為莫雷拉已及時作出反應修正「速遞奇兵」,因此不採取進一步行動。
薛恩(「顯心星」)承認一項不小心策騎〔賽事規例第100(1)條〕,事緣他於末段容許坐騎在催策下向內斜跑,導致「速遞奇兵」在「顯心星」內側受擠迫時不必要地受阻礙,以及於跑過終點時須收慢避開該駒的後蹄。在此情況下,小組判罰薛恩由一月九日星期日開始停賽,直至一月十七日星期一才可再次出賽(三個香港賽馬日)。
「錶之未來」、「顯心星」及「拉丁城市」均須抽取樣本檢驗。「君達星」及「肥仔叻叻」也被抽取樣本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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